教师不被尊敬是一种精神现象
09年4月13日,肇庆城区某小学一名六年级学生,上课不遵守纪律受到老师批评,心里不服,跑回家,掂来一把菜刀将正在上课的老师砍伤。09年12月9日中午,龙市镇中学张老师因一名男生没做作业,打了学生手臂。
09年4月13日,肇庆城区某小学一名六年级学生,上课不遵守纪律受到老师批评,心里不服,跑回家,掂来一把菜刀将正在上课的老师砍伤。09年12月9日中午,龙市镇中学张老师因一名男生没做作业,打了学生手臂。学生家长到学校要求张老师当面赔礼道歉。校长了解情况后,便代表学校给李某赔礼道歉。学生家长走后,校长对张远淑老师说:“今后要注意对学生的教育方式方法”。对领导的批评,张老师流露出委屈:“这个学生太贪玩了,经常不做作业。我曾不下10次给他的家长打电话,家长理也不理。”事后张老师服毒自杀。09年4月26日晚上,南岸区某高校知名博士老师,因为在课堂上当众批评一名女生,这女生竟然纠结九名凶徒,设3道防线对老师进行伏击,因凶徒人多势众,老师栽倒在第三道防线上,被打得鼻青脸肿,满脸是血,鲜血浸透了被撕烂的衬衣。
09年11月某天,北京某重点中学的化学老师到十一培训学校辅导高一年级化学课。课堂上两名女生一边玩手机一边讲话,王老师上前提醒,两名女生和一名男生当场对老师顶撞。11月30日的课上,王老师给学生发讲义时,王老师要求三名学生为顶撞的事道歉,否则不发讲义。那男生竟然冲上讲台抢过讲义,撕碎后摔在老师脸上。王老师骂男生混蛋,该男生就扇了王老师一巴掌。
以上事例,是我在搜狐网上看到的。这几个实例,都表现了学生对老师的严重不尊敬。近几年来,学生对老师不尊敬已是普遍现象,这种现象的普遍性是中国教育危机的一种紧急信号。
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老师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虽然实际上并不很高,学生中也不乏发生调皮捣蛋让老师难堪的事件。但在人们的心目中,老师的地位是神圣的。老师是人们尊重的“天地君亲师”中的五大事物之一。谁要是做了对老师不尊敬的事,就会被人们认为是道德下流之辈,受到人们普遍鄙视。封建社会为什么要把教师抬到一种至尊的地位呢?这是因为教师是教育者,学生是被教育者。学生之所以要接受教育是因为学生的思想和行为有很多错误或不够成熟的地方,他们的思想和行为需要老师的纠正和培养。这样他们才能成为符合人类社会发展,有益社会发展的人。如果老师在人们的心目中成了不尊敬的对象,实际上也就丧失了行施教育的权利;如果教师失去了行施教育的权利,学生就丧失了接受教育的机会;如果人们失去了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人的素质就会严重下降,这实在是一种十分可怕的事情。
现今,学生为什么如此不敬尊老师呢?我觉得有如下原因。
一、某些法律条文剥夺了教师行使教育的权利,而学生对老师的不敬尊却找到了实在的法律依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就是一例。我认为教育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精神教育,即思想教育;一个是行为教育,即规范行为。精神教育是要改变学生的思想,行为教育是要改变学生的行为。教育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奖励教育,即对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给予奖励,让他们保持和发扬;一种是惩罚教育,对学生的不良思想品德和行为给予纠正和制止。不让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就失去了控制,失去了纪律的约束,实际上就是废弃了行为教育和惩罚教育,教师也就丧失了对学生进行行为教育和惩罚教育的权利。这样教师和学生在法律面前便不平等了:教师体罚学生是违法的,学生打骂侮辱老师不违法。这不是把老师放在了不尊不敬的地位吗?这样的老师不挨揍才怪呢?而且还有人对体罚一词过度解读。对严重违纪学生罚站被称之为“体罚”,批评教育几句的惩罚被称为“心罚”。这实际上连精神教育的权利也给剥夺了。打不得、骂不得、开除不得,不夸张地说: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已经苍白得只剩下一张只会进行“正面教育”的“嘴皮子”!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缺乏行为教育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不完整的教育。
学生是未成年人,是需要教育的人,他们的思想需要纠正,他们的行为需要规范。可是法律规定,我们对他们的行为不能约束,对他的思想只能说教,这是我们把未成年人看得比成年人还成年人,是把未成年人看得比老师还老师。那么,我们还有对学生教育的必要吗?老师还有对学生行使教育的资格吗?
二、教师成了教育事故和教育失败的单独承担者,重大教育责任的单独承担使教师不敢行使自己正当的教育权力。随着物质条件的逐渐优越,独生子女的逐渐增多,一些学生只能被表扬和赏识,禁不住批评和惩罚。这些学生个性脆弱,缺乏心理承受能力,收到一点打击和挫折,挨上老师几句批评就离家(校)出走,就自残乃至自杀。这样的极端事件,当事教师不可避免地成为众矢之的。对遭遇极端事件的教师,家长是不依不饶、舆论是穷追不舍、教育主管部门是严肃处理。教师轻则赔偿、行政处分,重则降级降职、甚至开除公职。直至把教师搞得心力交瘁,脸面尽失。
请问,这些极端事件的酿成都是当事教师的责任吗?家长、社会、教育领导都可以把责任逃避得一干二净吗?处理了这些老师,能够根除极端事件不再发生吗?教师是极端事件发生的唯一原因和罪魁祸首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极端事件就像几个人合伙做了一件祸事,而祸事的责任却来让一个人承担一样,是极不合理的。
极端事件一旦发生,就认为是教育失当。请问面对学生的缺点不闻不问,就是教育得当吗?对学生的过错不教育、不纠正、不惩罚,熟视无睹,放任自流,就是教育得当吗?面对学生脆弱的精神世界,不碰不撞,只是保护让它永远脆弱下去,就是教育得当吗?用极端事件的后果来否定老师的教育行为是武断的。用同一种方法来教育不同的学生,会出现好坏两种不同的结果,那么这种教育行为是正确还是错误呢?如果说对每一个学生应该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那么哪一个教师能做到这样的因材施教呢?因材施教是一种教育原则,不是包教百生的教育方法。对每一个学生都有一套特有的教育方法,我想还没有这样的老师,孔子也不是。
教育方法是否适当,第一要看教师教育的是否正确,第二要看教师是否真的违背了教育原则,第三要看教师的出发点是为了教育好学生还是另有企图;而不是简单地把极端事件的责任全部推到当事教师的身上。一有极端事件就是老师的责任,那老师还不成了专门制造极
版权声明:本文由冰雪单职业传奇原创或收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上一篇:无关文学,不怪海子。
下一篇:唤醒你的可能(三)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