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比金坚
在Y市精神病院工作期间,我收治了一名病人。男性,单身,无子女,今年54岁。他患有一种典型的强迫症状——被害妄想症。精神病院每天要接收各种各样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象他这类患者,敏感、多疑、好幻想、对自己病
在Y市精神病院工作期间,我收治了一名病人。男性,单身,无子女,今年54岁。他患有一种典型的强迫症状——被害妄想症。精神病院每天要接收各种各样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象他这类患者,敏感、多疑、好幻想、对自己病情的认知程度比较明确,正是符合被害妄想的相关特征。同重症者相比,他还是比较幸运的,因为这尚只是精神分裂症的前兆,治愈的希望相对比较高。
然而,这个病人的临床反应,却似乎有一点奇特。
我还记得,那是2003年的秋天。他看见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不不,放过我……放过我,我没拿你的戒指!”
戒指?什么戒指?我看了一眼他的手上,他并未曾戴戒指。我估计,他定是受了与戒指相关的精神刺激,也许,这就是令他致病的外因所在。
“是什么样的戒指呢?”我柔声细语地询问他。
“没……没有,没有,没有什么……”他低垂下头,满头是汗,目光躲躲闪闪,不敢和我对视。看来,他平时缺乏与人的沟通和交流。这种表现,在离众索居的单身人群之中,是屡见不鲜的。
“那么,是让谁放过你呢?”
他回头不停地往身后张望,似被鬼故事哧坏了的孩子一样,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说:“有人要杀我……你看,有人要杀我……”但是他的身后,却只是一片毫无生气的墙壁而已。
我颇有些同情他。
先安排他作了半个月的入院治疗。
在药物的作用下,他的症状逐渐稳定下来。出院那日,我去他所在的普通病房查房。
那时他正全神贯注地用剃须刀刮脸,一时没有在意我。等我到他床边,伸手将落在地上的白色床单拾起来时,他才发现我。
明显的,他吓了一跳,竟失手将自己的脸割破了,手里的剃须刀“啪”地一声掉落在了地上。
电光火石之间,他的目光与我正面对视。那一刹间,我突然感觉到,那目光里,似充满了一种我无法理解的、深深的绝望。
此后三年,他每年都会来医院治疗,有时要住上半个月或者一个月。有些患妄想症的人,很快就康复了,但是有此却很难痊愈。因为每个人的遗传基因及性格特点都各自不同。他应该是属于后者。
2006年9月,我最后一次看见他。
那是他又一次入院后的第十一日。他的病情基本已得到了稳定,意识也应该完全处于清醒的状态。半夜,他用床单将自己盖住,然后拆下剃须刀里的刀片,割断了自己的颈部动脉。
他自杀了。
由于是晚上,值班人员没有在监控器里及时发现。剃须刀的刀片很小,他颈部的伤口也不大,鲜血流尽的过程应该很长。我不知道那究竟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我只记得,那条覆盖着他尸体的白色床单,已经全部变成了触目惊心的殷红。
整理死者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封信。是留给我的。
我有一点惊奇,也有一点意料之中。想来人大限之际,总要有一些未了的心愿需要交代。他无亲无故,看来只能信任我这样的一名医生。
是一只牛皮纸的信封,很古老了,连纸张都已微微泛黄。信的封面上,用原珠笔歪歪扭扭地写着一行字:“给范小姐,原谅我,请把东西还给她。”
让我把东西还给谁?没头没脑的,我有些莫名其妙。
撕开信封,“啪”的一声,一枚戒指掉落到桌上。
“不不,放过我,放过我,我没拿你的戒指!”我记得的,这是他看见我后说的第一句话。恍惚之间,这句话,似真似幻地回响在我的耳际。
在惨白的日光灯下,那戒指周身泛着一层绿幽幽的光泽,仿佛带着一丝难以言说的诡意。我情不自禁地盯牢它,一时竟然不敢伸手去取。
低头再看信封里面,赫然还有一张纸条。取出来看时,却只用同样的笔迹写着一个遥远的地址:H市十方街107号704室。
是什么意思呢?可能是让我把这个戒指送到这个地址吧。我想。可是内心里,却有点奇怪:为什么?他生前为何不自己去送还呢?
隔了好一会儿,我终于小心冀冀地伸出两个手指,捏起那枚戒指。
灯光似忽然间暗了一下。
我吃了一惊,抬头看看周围,根本是一切如常。不禁笑骂自己:莫非是跟妄想症患者相处久了,连自己也得了这病?
这应该只是一枚普通的黄金戒指,做工还算精致,指环比较小,扁而且细,但是上面却有着一个像男式戒指那样的长方形平面。平面上,似乎刻得有篆体的字。仔细看时,却并不是平常的如意或者吉祥字样,仿佛是“比坚”二字。这代表着什么呢?倒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忍不住伸出无名指,像做贼一样,偷偷把戒指戴将上去。
居然与我的手指相配,倒象是定做的一般。可是自钻石戒指流行以来,这种式样的黄金戒指,现如今,只怕是无人肯戴的了。
房中的自鸣钟敲过十一时,已经是深夜了。我打了个哈欠,劳累一天,也该趁早休息。收拾好戒指和纸条,将它锁在抽屉之中。虽说是受人所托,但想来也并非急在一时,且容日后再作打算罢。
2006年11月,我去南方某地,中途要路经H市。
“终于可以助人了却心愿。”我如是想。虽然现代通信技术十分发达,邮寄一枚小小的戒指,不过是小事一桩。但是毕竟受人遗命,事关郑重,不敢托大。
到达H市时,已是下午4时。
决定先去完成了事情之后,再找栖身所在。
之前我已做好功课,买了H市区地图。按图索骥,终于找到了十方街。四处打听哪里是107号,但附近的居民却都摇头说:“不知道。”
十方街并不长,东西走向,两面都是新近建设的高层民居。也许因年代久远,改造掉了也未可知。
问过了十多个行人,还是没有结果,不由有些气馁。转身走吧,又有点不甘心。仗着天光,只好自己慢慢寻找。
很快便入夜了,霓虹灯一一亮起。我已经从街这头到那头走了一个来回,却还是未曾见着107号的门牌。终于决定,先找家旅店住一晚再说。
站在街头的拐角,我正不知道往哪边走才好。突然瞥见一白发老妪,自一条幽深小巷中走将出来。昏黄路灯之中,似心有灵犀,一眼便望到了小巷里面一块古旧的陶瓷门牌:十方街107号。
我拍拍心口,暗自庆幸: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沿着低矮昏暗的楼梯,我爬到7楼。终于望着了一块暗红色的门牌:704。心里升起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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